馬氏住宅
現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,位于市區(qū)地官第10號。晚清民居,原為馬姓所有,后轉讓給國民黨中央委員、國大秘書長洪蘭友。宅坐北朝南,現存西部住宅五進,第一進大廳硬山造,面闊五間,進深七檁,杉木梁架,前后皆有卷棚,兩側有廊,后四進住宅皆面闊五間;東有花廳,占地面積約1600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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