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于明崇禎二年(1629年),清乾隆八年(1743年)重修,嘉慶九年(1804年)再次修繕,“文革”中遭破壞。1981年4月20日復建。院長41米,寬22米,占地902平方米;大殿長16米,寬10米,兩大間六小間;南屋四間為沐浴室,北屋四間為講堂。大殿懸“清真寺”匾,為吳佩孚書。
信息來源:樂陵市黨史史志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