蚶江海防官署碑記
蚶江海防官署碑記,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。位于泉州城東南石獅市蚶江鎮(zhèn)原清代海防官署內(nèi)院。俗稱“蚶江對渡碑”,清嘉慶十一年(1806)立;◢弾r石質(zhì),長方形,圭首,高2.34米,寬0.86米。碑額陰刻篆書“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記”10個大字。正文陰刻楷書,記載清代蚶江的海防設施及與臺灣鹿港對渡之事,系泉州府海防通判鄭奎撰,候選教諭許溫其書。該碑在“文革”初被砍為兩截,分別放置于廁所墻上和水渠上,后文物管理部門將其搜集粘合重立于原址。蚶江地處泉州灣口,清乾隆四十九年(1784)被朝廷指定為與臺灣對渡的惟一港口,該碑乃是研究清代海防及海峽-的珍貴文物。
新建蚶江海防官署碑記的所在地為福建省泉州市石獅市,類型為石窟寺及石刻,批號為35050033,具體地址位于石獅市蚶江鎮(zhèn)前垵村。
蚶江地處泉州灣,唐、宋時期港口貿(mào)易十分興盛。清代,嚴格控制與臺灣對渡的港口,蚶江于清乾隆四十九年(1784年)被指定為泉州與臺灣鹿港之間互為對渡的重要港口。
1996年,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。